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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3戶以上,自住房屋稅有新規定2014/08/15發佈
房屋稅條例第5條條文於2014年6月4日修正公布,提高非自住之住家用房屋稅率為1.5%~3.6%,自住房屋稅率維持為1.2%,並授權財政部訂定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房屋之認定標準。財政部依上開規定於2014年6月29日訂定發布「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自同年7月1日生效。依該認定標準規定,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同時符合下列情形者,屬供自住使用,可按自住使用房屋稅率(1.2%)課徵房屋稅:

一、房屋無出租使用。
二、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
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

為便民服務,財政部已訂定統一作業規範,供地方稅稽徵機關遵循。針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有住家用房屋戶數合計在4戶以上者,房屋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已陸續寄送自住房屋申請輔導通知,並隨函檢附房屋明細回覆單,該回覆單上列有房屋坐落地址及課稅現值資料,房屋所有人收到輔導通知後,可就符合自住房屋於回覆單上勾選。該部特別提醒,如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都擁有住家用房屋,可依上開自住房屋之認定標準做最有利的選擇,就近向任一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財政部舉例說明:甲君在台北市有1戶房屋供甲君居住,其配偶乙君於台北市及新北市各有1戶房屋,其中台北市房屋出租,新北市房屋供乙君及丙君居住,其未成年子女丙君在台中市有1戶房屋供甲君之父居住,則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地方稅稽徵機關會按房屋所有人分別寄發自住房屋申請輔導通知予甲、乙、丙等3人,該等3人可就其所有房屋符合自住使用條件者勾選(合計以3戶為限),向台北市、新北市或台中市地方稅稽徵機關遞件申請。就上開實例,甲君台北市房屋、乙君新北市房屋及丙君台中市房屋得申請按自住使用房屋稅率課徵房屋稅。

承上例,倘甲、乙、丙君均居住於甲君在台北市之房屋,乙君新北市之房屋閒置未出租,則甲君、丙君得分別就其台北市、台中市之房屋申請適用自住房屋稅率;乙君之房屋應按一般住家用稅率課稅。

該部特別提醒,房屋所有人應於接獲自住輔導通知60日內,就符合自住房屋規定之房屋,向稽徵機關提出申請,以維護權益。


【資料來源:mygonews】
郝龍斌:A25地上權案創造三贏局面2014/08/15發佈
台北市長郝龍斌2014年8月13日代表台北市政府與富邦人壽簽訂「信義區信義段三小段6地號(A25)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他表示,此案簽約讓市有土地作最有效的利用,土地所有權仍為市府及全體市民持有,有效創造市府、民間企業及市民三贏的局面。

郝龍斌表示,台北市政府歷年來以設定地上權的方式,讓精華地區的土地,交由優良的民間廠商及開發業者來經營,具有非常豐碩的成果,例如台灣最具代表性的地標─台北101大樓,就是最著名的設定地上權聯合開發的例子,另外還有信義區的新光三越百貨A9館、國際旅館台北寒舍艾美酒店及台北南山廣場等,這些都是以設定地上權方式開發的成功案例。

郝龍斌表示,市府以設定地上權方式與民間共同合作的開發案,投資總金額(含權利金)接近新台幣2千億元,除節省市府的開支外,對市府的財政也有明顯的改善,更重要的是對台北市整體的開發、創造就業機會,以及台北市長遠的發展來說,都有非常正面的意義。當然更重要的是,這塊土地長遠來說還是屬於台北市政府及全體市民,設定地上權案為台北市長遠發展土地活化很重要的方針。

郝龍斌表示,A25案的土地面積為18,022平方公尺,座落在北市松高路與松勇路口東北側,地上權設定為50年,未來富邦人壽可以依照都市計畫內容,開發購物中心、企業總部辦公大樓、國際觀光旅館、餐飲服務業等複合型的商業使用,從開發到營運,預估可創造7千個以上的就業機會,台北市政府在此次土地開發案中,也獲得172億8,800萬元權利金。

郝龍斌說,A25案除了對都市發展有貢獻外,對台北市相關的公共建設也有相當大的幫助,此案基地建物中至少必須增設44席大客車停車位,以解決信義區大客車停車不易的問題,另外,此案得標業者也必須協助自來水加壓站、瓦斯整壓站地下化。這些都是市府在土地活化過程中,利用民間力量改善公共設施的具體案例,相信以富邦集團過去的優良傳統與信譽,將可讓此一計畫圓滿成功。

本案土地面積約5,452坪,容積率400%,建蔽率40%,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為業務設施區(信義計畫特定專用區),同時得標人需認養3筆市有機關用地,負責自來水加壓站及瓦斯整壓站遷移及地下化工程經費至多1.1億元;預估全案民間投資金額(含權利金)約250億至300億元。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於近二年,除A25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外,另標得光復東村舊址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市府與國防部合作開發成功高中旁國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中正區銅山街國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及北投區新民段二小段都市更新案等共5案,該局已視個案狀況及開發規模及量體,均於契約中約定得標人須於完成地上權設定之日起5至7年內取得建物之使用執照,或於開工日後3年內完工並取得建物使用執照,以避免得標人養地之情事發生。

【資料來源:mygonews】
「大肚山的黃金工業走廊」第一條路2018年底完工2014/08/15發佈
為連結台中工業區、中科、精密機械園區,台中市政府將興建「大肚山的黃金工業走廊」,第一條路「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南向道路」預計2015年底啟動,2018年底完工。

台中市工業區座談會2014年8月14日在市府舉行,台中工業區廠商協進會理事長張光瑤建議市府建設一條連結台中工業區、中科、精密機械園區的道路,方便此三個工業區往來更加便利。

建設局長吳世瑋則回應,中科南向的路已經計畫要開,並納入交通部「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4年(2015-2018)計畫」,又加上「豐原區都市計畫4-3號道路工程(簡稱4-3號)」、「豐原區都市計畫4-3號道路延伸工程(簡稱4-3號延伸)」,起點是中科南向道路,由中部科學工業后里園區往南跨大甲溪至國道四號銜接4-3號延伸道路,並行經豐原區三豐路4-3號道路,至終點豐原大道,總經費約31億2千7百萬元,其中,中央補助佔約18億元,預計2015年底啟動工程,2018年底完工。

市長胡志強也說,若此路完成將成為「大肚山的黃金工業走廊」,再加上大中環線,未來交通便利性不得了,市府將持續辦理,中科南向道路2015年就會啟動。

此外,張光瑤理事長也建議市府放寬工業區廠商設廠、建廠或改建的限制,對此,胡市長指示市府水利局將本案函報經濟部工業局尋求其他可行性,以解決廠商問題。

張光瑤理事長強調,工業區很多廠商為此事非常困擾,且申訴無門,而他們絕不會因為自己的利益而不顧法令,但他認為此法令是為了新開發的工業區而訂,且日前已得到經濟部工業局的人員表示可視地方單位視情況裁量。

水利局副局長馬名謙回應表示,台中工業區屬於山坡地範圍,增建或改建都受限水保法規定,希望將此以個案作處理尋求解套。

胡志強市長指示水利局請中央解釋「是否以前設立的工業區現在還需要回溯適用此法令?」若工業局回應不用,那就好處理。


【資料來源:mygonews】
兩市合作 共同營造淡水河流域的生活環境2014/08/15發佈
淡水河流域管理委員第六次委員會議前於2014年8月14日召開,兩市於2011年度開始成立淡水河流域管理委員會,並持續召開委員會議,推動流域內相關事項 。

第六次委員會議係由新北市陳伸賢副市長與台北市張金鶚副市長共同主持,除追蹤前次的會議決議事項,並共同研商淡水河流域相關議題。會中由兩市政府針對目前合作及待解決之事宜分別報告,針對河川水質水量部份,分別就污水下水道系統整體檢討事宜、淡水河系現況河道沖淤情形等相關前次會議決議事項確認,以確實污水處理及河川防洪工作。

另於本次會議與會單位於會中針對石門水庫排砂相關機制,向與會中委員進行說明,委員並提示為確保水庫庫容量,石門水庫防淤操作為必要且須優先辦理的重要工作,惟仍應重視防洪及生態的影響並持續監測,以健全未來之防淤操作工作;另外針對八里污水處理廠污泥送至八里垃圾焚化廠共燒部分,亦透過委員會的決議,成立協商平台,先行研討具體作法,以確認後續污泥共燒之可行性;另外為削減大漢溪污染問題,除持續加強污染源稽查及污水下水道接管外,並透過截流站操作,提升水質,經委員會討論達成推動 共識,於防洪無虞的前題下,雨水抽水站配合污水截流操作,以減少污染情形。

為了營造兩市更美好的生活環境,新北市與台北市政府已針對淡水河流域整體環境,建構健全的協商平台,並透過機制,拉近不同主政單位、中央與地方的對話,共同營造永續發展的優質生活環境。


【資料來源:mygonews】
率先全國!台中市要求建築工地抽取之地下水應再利用2014/08/15發佈
為有效利用水資源,台中市率先全國要求建築工地抽取之地下水應再利用,目前為止有11家建商響應市府環保局政策,適當儲存所抽取之地下水,供民眾、消防局及市府各單位取水使用。

台中市府環保局表示,鑑於建築開發開挖地下室,必須抽取地下水,依工程習慣以往均直接排入水溝流走未利用,為能有效利用水資源,環保局召開之「台中市環境保護局環境影響評估第23次會議」討論訂定「台中市環境影響評估應承諾事項」,其中第十三項有關地下水資源再利用部分該貯水可運用在抑制粉塵灑水、流動廁所 沖廁、洗車用水、道路洗掃及植栽澆灌等。

環保局指出,目前已有11家開發建商,包括寶輝建設、富邦建設、聯聚建設、博元建設、盛亞建設、親嘉建設、雙橡園開發、潤隆建設、寶禎建設、大陸建設及富邦人壽共13處基地響應環保局政策,於施工期間所抽取之地下水,經開發建商送檢驗確定符合地下水水質標準後,利用設置之對外水龍頭免費提供外界生活雜用但不能飲用。

環保局也歡迎市府各單位及市民有需求者,可於建築物施工抽水期間逕洽各建商工地取水使用,除可減少自來水費開支,亦可善用地下水資源,以達環保、節能、永續之目的。


【資料來源:mygonews】
吳志揚:桃園建設ING.延伸五條線2014/08/11發佈
桃園縣長吳志揚出席2014年8月7日的「桃園建設ING.延伸五條線」記者會,吳志揚表示,未來桃園將透過五條捷運線及各延伸線的發展,串聯大桃園地區及雙北,打造完善的軌道運輸路網,給桃園市民便捷的交通環境。

吳志揚表示,機場捷運藍線已由桃園捷運公司開始測試,2015年開始試營運,延伸中壢線於2014年開始動工。台鐵捷運紅線高架化開始施工,未來將在平鎮增加3座車站,綠線也在2014年7月通過環評,捷運各線的規畫如火如荼進行、環環相扣,吳縣長將捷運網比喻為人的手掌心及五根手指,將大桃園主要都會中心地區串聯台北、新北,打造一日生活圈,讓桃園邁向「捷運時代」。

桃園縣政府交通局則針對大桃園軌道運輸規劃提出簡報,表示航空城捷運綠線由八德市建德路銜接機場聯外捷運A11站,另自G14站後發岔往西,與機場聯外捷運A16站銜接,共設21座車站,全長27.8公里,預計2015年中旬開工,2021年完工通車。

台鐵捷運紅線由鶯歌鳳鳴至桃園平鎮環南路採高架化,總長15.95公里,共設置7座車站,預計2017年12月底完工,完工後可因高架化消除17處平交道。此外紅線路線自中豐路橋南側起至臺66號橋下道路北側,全長約3.1公里,並規劃於平鎮市環南路二段與新光路間增設平鎮車站,目前正由交通部審查可行性研究中。

縣府也同時辦理捷運棕線之可行性研究,本計畫由桃園火車站銜接新莊迴龍站,全線約11.5公里,共設8個車站,將採單軌捷運系統(Monorail)為主要方案及中運量LRT輕軌捷運系統,預計2017年動工,2023年竣工通車。

交通局表示,縣府也希望透過5條捷運延伸線的建設,連接平鎮、楊梅、富岡及大溪、龍岡、龜山、三鶯線,打造更完整、便利的交通路網。其中,捷運綠線從G01站延伸至大溪埔頂,長約3.5公里,預計2015年底前完成可行性研究,建設完成後可作為大溪地區聯外交通。而延伸三鶯線由台北捷運三鶯線鳳鳴站銜接至八德捷運綠線G04站,長約3.9公里,共設置2站,預定2017年動工,預定2023年完工通車。


【資料來源:mygonews】
銷售配偶回贈之不動產,要特別謹慎計算持有時間2014/08/11發佈
財政部國稅局表示,所有權人銷售原贈與配偶,嗣後配偶又回贈之不動產,於計算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以下簡稱奢侈稅)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之持有期間時,可將其贈與配偶前持有該不動產之期間,與其配偶回贈後之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該所舉例說明,A君將2010年1月1日取得的房地,於2011年10月1日贈與配偶B君,而B君於2011年12月1日再回贈予A君,如果A君於2012年2月1日訂定銷售契約將該房地出售給C君,則A君對於該房地之持有期間,得自B君回贈之日2011年12月1日起算至訂約銷售之日2012年2月1日計2個月,加計A君2010年1月1日完成移轉登記取得之日起算至贈與B君之日2011年10月1日計21個月,合計持有23個月,屬於銷售持有期間未滿2年的房地,若未符合奢侈稅條例第5條排除課稅規定,即應課徵奢侈稅。

倘A君誤以為持有期間可從原持有之日2010年1月1日起算至訂約出售之日2012年2月1日,已經超過2年,因而未報繳奢侈稅,一經查獲就會被稽徵機關補稅處罰。

國稅局提醒民眾,如有夫妻間贈與房地再回贈後出售情事,應依財政部2011年8月16日台財稅字第10000290040號令規定計算持有期間,據以判斷應否報繳奢侈稅,如因不瞭解規定或一時疏忽,導致短、漏報稅額者,請儘速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加計利息補繳所漏稅款,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可補稅免罰。


【資料來源:mygonews】
40年期盼終達成,神岡兩座公園啟用2014/08/11發佈
台中市神岡區福德、和睦2座公園2014年8月8日完工啟用,這是神岡首兩座依照都市計畫徵收開闢的公園,期望經過整體規劃,設立小而美的鄰里公園,提供鄉親們更優質、完善的休憩空間。

由台中市政府秘書長曹美良代表市長胡志強,先後前往神岡區福德公園、和睦公園主持啟用剪綵儀式,神岡區長劉俊信、市議員羅永珍、許水彬、廖述鎮、賴朝國以及地方里鄰長均到場共襄盛舉,現場許多鄉親也帶著小朋友們到公園中開心使用公園設施。

建設局長吳世瑋表示,2014年神岡有3個公園同時動工,8月8日完工啟用的福德、和睦公園,是神岡首兩座依照都市計畫進行徵收、開闢的公園,先前神岡的公園多是利用現有公地進行撥用,或是由民眾捐贈用地來設立。

吳局長也表示,都市計畫至今約40年,徵收土地等待了好一段時間,縣市合併後財政狀況變得較好,才有經費進行,胡市長實現在神岡開闢3個公園的承諾,預計2014年底第3個公園也會完成。

神岡福德兒童公園面積約1,920平方公尺,工程經費5,911萬元,2014年2月開工,7月完工;和睦兒童公園面積約2,069平方公尺,經費5,695萬元。兩座鄰里的小型公園不但規劃了入口廣場、花園景觀、綠地植栽、人行步道、成人體健及兒童遊具設施等,還有保水和環保的功用。

秘書長曹美良表示,神岡可說喜事連連,有2座鄰里公園同時完工啟用,多年來沒有辦法完成的事情,胡市長做到了,縣市合併後,市府在神岡100萬以上的工程有63件,其中53件已經完工,市府積極建設地方道路、橋梁、公園、學校等各項公共設施。

神岡里里長王百瀛開心地表示,胡市長把過去40年里民們所希望開闢的公園完成了,之後神岡里活動中心也將設置在福德兒童公園旁,將讓里民們有多的活動場地與休憩去處。


【資料來源:mygonews】
「與老樹一起呼吸」的板橋府中青年住宅2014/08/11發佈
新北市政府目前正全力推動的板橋府中青年社會住宅,鄰近板橋區公所及府中捷運站商圈,基地現況擁有許多老樹,根據當地王添福里長指出:「這些樹木很多是孩提時代就存在,也是最佳的遊戲場所,尤其是基地面前的七里香,年代更是久遠,有百年的歷史,希望能夠能保留這些樹木。」,為了回應地方之訴求,府中青年住宅將成為國內首例與老樹共生的青年社會住宅基地,除了保存既有老樹的共同記憶,更將釋放出大量的休憩空間讓市民使用。

板橋府中青年社會住宅基地原本是新北市政府所有之舊宿舍,興建於1970年代, 基地面積約為926平方公尺,除了宿舍建築已老舊,基地周邊種植有許多樹木,透過樹木調查包括有雀榕、樟樹、緬槴以及月橘(俗稱七里香)等樹種,樹徑約10-20公分不等,是里民珍貴的公共資產,也是周邊民眾重要的共同回憶;在經過城鄉局與規劃建築師反覆的討論評估後,提出將建築隱身於樹林內的概念,保留基地內大部分的樹木,以「內部移植、現地保留」的原則,讓建築融入老樹中,讓無論是未來入住的青年朋友或是市民朋友都能呼吸到最珍貴的大自然氣息。

城鄉發展局邱代理局長敬斌表示,為了保存基地內多數重要樹木,本案之建築物分別自府後街及明德街退縮8米與6米以上距離,並且減少地下室之開挖範圍約30坪,讓樹木所在範圍均為自然覆土,可兼顧植物生長以及增進基地滯洪效果。基地的退縮地帶結合老樹打造成為優質的人行道,戶外景觀以老樹為主體,以「城市公園」方式塑造市民休憩空間,地面層提供近136坪之公共開放空間及約30坪之室內社區活動空間,將對外開放作為民眾之公共休憩活動場所,而老樹也將串連府後街及明德街之通道,讓前往府中捷運站或是板橋區公所的民眾可更加便利。

本案目前已初步完成規劃及基本設計,規劃約有70戶之住宅單元,預計2014年8月將提案至新北市之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後續將辦理建照申請及細部設計作業,預計2015年初發包開工,期望打造一個與樹木呼吸別具特色的青年社會住宅。


【資料來源:mygonews】
殯葬業進駐師大商圈?北市府:未接獲申請2014/08/11發佈
有關報載「殯葬業進駐師大商圈 市府:禁止」,台北市政府民政局表示:依殯葬管理條例第42條規定:「經營殯葬服務業,應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營許可後,依法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並加入殯葬服務業之公會,始得營業。」第50條規定:「非依第42條規定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經營殯葬禮儀服務業之公司,不得與消費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

又依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之規定,殯葬用品係屬第36組:殮葬服務業僅得以附條件允許方式設置於第2種商業區、第3種商業區、第4種商業區、保護區或設置於殯葬用地。

台北市殯葬管理處表示:因殯葬禮服務業係特許行業,截至目前為止,本處並未接獲該殯葬服務業者進駐師大商圈設立公司或販售生前契約之相關申請許可案件。經營殯葬服務業者若違反第42條規定者,將依殯葬管理條第83條:「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其不遵從而繼續營業者,得按次處罰。」違反第50條規定者「處新台幣6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其代理人或受僱人,亦同。」


【資料來源:mygo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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